拍卖公告
(第一次拍卖)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7月28日10时至2024年7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9号阅城国际花园悠然园12幢502室10%的份额
起拍价:277333.7元,询价:396191元,保证金:20000元,加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不符合资格或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拍品不提供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标的的成交价不含税价。本次拍卖不收取任何佣金。
本院的拍卖信息仅发布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中确定的网拍平台,未与其他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合作或委托,请意向人自行向本院咨询相关事宜。如发现有中介、机构或个人假借人民法院名义、妨碍人民法院司法活动,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该中介、机构或个人采取相应法律措施。
六、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对拍卖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拍卖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标的物位置地图系淘宝自动生成,可能存在与标的物实际地址不一致情形,竞买人请务必亲自实地看样后参与竞拍,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司法拍卖不动产成交后,买受人在缴纳尾款期限前,应向本院出具买受人自申请参与竞拍时到缴纳尾款期限前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本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成交确认书的,本院不予支持。买受人不符合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的而拍买不动产的,以悔拍处理。买受人应自行确认符合不动产所在地限购政策后谨慎购买!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等均按国家及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在拍卖款中优先受偿。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均由被执行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特别提醒:拍卖余款在2024年8月28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雨花支行,账号:32050159504000000629-06696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根据省高院633号文件,竞拍人可通过投保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个人司法拍卖竞拍履约保证保险》来替代缴纳保证金,由保险公司为竞拍人提供履约风险保障,按照保证金金额的1%缴纳保险费。具体保险责任以保险条款为准。投保联系电话:025-68185353、13305181555(魏)、18751420120(杨)。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 spm=a2166.1744555.1998438769.1.X29vTs。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注意事项: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5-83529616(何),025-83529637(徐)(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下班时间及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恕不接受咨询)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5-83523633
联系地址: 南京市雨花南路6号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5-83522456
网址: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技术咨询:025-83522925
淘宝网客服热线:400-822-2870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2024年6月27日
重要提示:该房产是否能够贷款及竞买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及其他事宜,请有意向竞买人提前咨询相关银行。如因买受人个人原因,导致无法通过银行贷款审核,需要买受人按照法院发布的竞买公告、须知等材料上规定的时间自行凑款并交纳拍卖尾款,如不能按期缴纳,将
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部分司法网拍贷款经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商银行--赵经理 | 13951983250 |
上海银行--岳经理 | 18652036953 |
南京银行--闫经理 | 15850583630 |
紫金农商行--顾经理 | 15195952283 |
建设银行--陈经理 | 13770346558 |
中国银行--赵经理 | 13912984289 |
司法网拍公积金贷款经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序号 | 银行名称 | 经办支行 | 网点地址 | 联系电话 | 业务区域 |
1 | 民生银行 | 中央门支行 | 中央路 397-2 号 | 025-85531620 | 南京辖区法院均可办理 |
鼓楼支行 | 中山北路26号 新晨国际大厦1楼 | 025-83261008 |
2 | 南京银行 | 江宁中心行 | 江宁区双龙大道1347号 | 025-52127302 | 南京辖区法院均可办理 |
城东中心行 | 玄武区中山门大街99-1号 | 025-52855589 |
紫金中心行 | 玄武区太平北路104号 | 025-57038982 |
紫东中心行 | 栖霞区学津路8号高创中心B座 | 025-85607767 |
城南中心行 | 雨花区软件大道46号1栋109-114 | 025-85605327 |
金融城中心行 | 建邺区庐山路242号 | 025-88810643 |
城北中心行 | 鼓楼区永宁街3号 | 025-58599167 |
分行营业部 | 玄武区中山路288号 | 025-86775952 |
高淳支行 | 高淳区淳溪镇宝塔路188号 | 025-57305506 |
溧水支行 | 溧水永阳街道珍珠南路158号学府雅苑3幢101、201、301、401室 | 025-57221815 |
3 | 农业银行 | 江北新区分行 | 浦口区江浦街道文德东路11号 | 025-58111087 | 南京辖区法院均可办理 |
城北支行 | 鼓楼区云南路1号 | 025-83173506 |
建邺支行 | 建邺区江东中路207号 | 025-85669065 |
秦淮支行 | 秦淮区中山东路18号 | 025-83173661 |
玄武支行 | 玄武区常府街28号 | 025-83173602 |
雨花台支行 | 雨花台区软件大道46号 | 025-86696350 |
栖霞支行 | 栖霞区仙隐南路2号 | 025-85640611 |
江宁支行 | 江宁区江宁开发区胜利路102号 | 025-52281558 |
六合支行 | 六合区朝天街138号 | 025-57122600 |
高淳支行 | 高淳区淳溪镇镇兴路177号 | 025-83174152 |
溧水支行 | 溧水区永阳街道中山路6号 | 025-57213398 |
4 | 中国银行 | 城南支行 | 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25号 | 18851685588 | 南京辖区法院均可办理 |
玄武支行 | 南京市玄武区洪武北路16号 | 025-58059822 |
鼓楼支行 | 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34号 | 13605150917 |
河西支行 |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31号 | 15950505951 |
城东支行 | 南京市栖霞区文澜路6号 | 025-85893285 |
江宁支行 | 南京市江宁区金箔路698号 | 15150591199 |
六合支行 | 南京市六合区龙津路13号 | 025-57120303 |
溧水支行 | 南京市溧水区中大街9号 | 025-57221415 |
高淳支行 | 南京市高淳区宝塔路5号 | 025-57315008 |
省行营业部 | 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148号 | 025-84207888-30203 |
江北分行 | 南京市浦口区文德路30号 | 18751873281 |
5 | 中信银行 | 南京分行营业部 | 中山路 348 号 | 83565250 | 南京辖区法院均可办理 |
6 | 江苏银行 | 江苏银行 总行营业部 | 中华路26号 | 58588091 | 南京辖区法院均可办理,拍卖标的物需位于主城六区(鼓楼、秦淮、建邺、玄武、雨花、栖霞)内 |
7 | 浦发银行 | 浦发南京城西支行 | 南京市鼓楼区汉中路268号 | 86575026 | 南京辖区法院均可办理 |
浦发南京湖南路支行 | 南京市鼓楼区湖南路99号 | 83591623 |
浦发南京江宁支行 | 南京市江宁区金箔路678号 | 52137783 |
浦发南京秦淮支行 | 南京市秦淮区钞库街21号 | 89669817 |
浦发南京高淳支行 | 高淳区宝塔路127号 | 56861116 |
浦发南京栖霞支行 | 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18号 | 85531687 |
浦发南京城北支行 | 南京市鼓楼区新模范马路92号 | 83581515 |
浦发南京城南支行 | 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333号 | 84539475 |
浦发南京莫愁支行 | 南京市建邺区水西门大街245号 | 86569096 |
浦发南京建邺支行 | 南京市建邺区富春江东街83号-9 | 84576780 |
浦发南京溧水支行 | 南京市溧水区永阳镇中山路66-1号 | 56233897 |
浦发南京雨花支行 | 南京市雨花区软件大道119号5幢 | 84576819 |
浦发南京江北支行 | 南京市浦口高新技术开发区浦泗路8-2号 | 58464010 |
浦发南京鼓楼支行 | 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49号1楼 | 83236946 |
南京分行营业部 | 南京市玄武区中山东路303号 | 68777961 |
浦发南京城中支行 | 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90号 | 84538320 |
浦发南京新街口支行 | 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89号 | 84699760 |
浦发南京北京西路支行 | 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7号 | 83740367 |
浦发南京城东支行 | 南京市秦淮区大光路137号 | 84550818 |
8 | 交通银行 | 南京鼓楼支行 | 华侨路28-2号 | 84725980 | 南京辖区法院均可办理 |
84725980 |
中山北路124号 | 52378583 |
拍卖须知
(第一次拍卖)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7月28日10时至2024年7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不符合资格或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7月22日17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委托代理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权利。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2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2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缴纳过户税费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时支付拍卖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特别提醒:拍卖余款于2024年8月28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雨花支行,账号:32050159504000000629-066960),并在2024年9月5日前(凭竞买人竞买成功信息、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地址:南京市雨花南路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法院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并在他项权证解除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交付拍卖标的物。买受人接到通知后不来办理相关手续视为违约。
十、请谨慎参拍。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如保证金数额不足,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对于在司法拍卖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买受人付款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领取民事裁定书后,对已办理初始登记的或两证齐全的拍卖标的物,买受人应及时到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和后果。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过户税、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中明确的除外)。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物业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该处房屋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物业等欠费均由被执行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被执行人先行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税费、罚款等。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中止拍卖的,待中止事由消失后恢复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恢复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及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5-8352245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委托法院咨询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5-83529616(何)、025-83529637(徐),(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下班时间及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恕不接受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雨花南路6号
技术咨询:025-83522925
淘宝网客服热线:400-822-2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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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7日